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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肇事两次逃罪孽深重难逍遥

1998-12-0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俗话说“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两次肇事,两次逃逸,造成两个冤魂命丧车轮之下的房山区农民刘巨龙,虽然东躲西藏,甚至钻进暗道而侥幸逃脱了一年之久,可最终还是落入了警方的掌心。目前,经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刘巨龙已被依法逮捕。此时,他自知罪孽深重,再也没有了昔日的“张狂”。

据警方透露,一个时期以来交通肇事逃逸虽屡屡发生,但像刘巨龙这样一连两次肇事且两次逃逸,在本市尚不多见。

去年10月5日早6时许,家住房山区蒲洼乡鱼斗泉村村民刘巨龙无驾驶执照,驾驶“解放”大货车由东向西行至京张公路南正村时,因超车而驶入逆行,将正常行驶的一辆三轮摩托车撞翻,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刘弃车逃逸。房山交通支队民警经认真勘查,确认刘巨龙有交通肇事重大嫌疑,立即驱车100多公里赶到鱼斗泉村,但此时刘已逃往河北某地躲藏。几个月后,刘见风声已过便潜回家中,为了保险,他在家中还修了一条暗道,出来进去外人无从知晓。办案民警虽数次前往,他都得以逃脱。

今年7月11日同样是6时许,刘巨龙又驾驶“吉林”牌小货车行至房窑路7.9公里处时,将一骑车人撞倒,刘巨龙不顾被撞人的生死再次驾车逃逸。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通民警缜密侦查,确定肇事司机仍是刘巨龙。

吸取以往经验教训,房山交通支队研究了多种抓捕方案,决不能让刘巨龙再逍遥法外。

刘巨龙的家位于一海拔近千米的山坳处,当有车(尤其是警车)驶入村庄时,他在家中便可一目了然,并迅速逃之夭夭。此次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在内紧外松了一阵后,于10月28日晚,从距村约4公里外的公路边徒步接近了刘家附近。大约22时许,负责蹲守的两名办案民警见一名男子溜入了刘家,行迹可疑。“会不会是刘巨龙趁夜色潜回家中?”另一路抓捕人员得到信息,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也悄悄摸到了刘家门前,将睡梦之中的刘巨龙当场擒获。经连夜讯问,刘巨龙对不到一年时间里连续发生两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事实供认不讳。

去年10月实施的新《刑法》,加重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其中“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刘巨龙两次肇事、两次逃逸,且直接造成两人死亡,他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摘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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